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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出现各种不同的味道。李逸文一开始还能安慰自己只是因为工作,可又过了一段时间,那股大学时期的奶油味又回来了。 他清晰的记得这个味道,刚刚出现一点苗头时就发现了。李逸文还记得这个味道的主人,跟他一样的男性Omega,金发碧眼的美国本土人,挺开朗的,以前上有关Omega平权运动的选修课时远远见过几面,名字似乎叫艾文还是别的什么。具体的记不清了,只有信息素的味道牢牢刻在他脑海里。 他一开始还算镇定,“也许只是个同学聚会。”他想,但那个味道总会时不时地出现一下,刺激他的神经。也许是错觉,但李逸文总觉得重新出现时那味道总会再强一点。 他忍住了没告诉父母这件事,一是他们帮不上什么忙,李逸文早就知道了;再就是如果布莱恩真的出轨了,这就像是个耳光——他几年前选择结婚毫无意义,而且,也印证了他父亲的话。 “我不喜欢那个男的。”他爸爸曾说过,“你们看着不像一类人。”李逸文当时丝毫不相信这些,他觉得父亲的话和布莱恩无关,无论他找一个什么样的Alpha他爸爸也总会说出这些话。 “所以你现在只能期望随着时间他别变得太多。”父亲居高临下的总结道,“我不想那个时候再解决你的家庭问题——老公出轨怎么办?小三闹上门怎么办?离婚了该怎么办?或者你运气不错,他愿意跟你过一辈子,这些事忍忍就过去了。” 那个时候李逸文是怎么回答的呢?他还是丝毫不服输,咬着牙恶狠狠地回敬道,“那就借你吉言。” 但现在看来父亲几乎说中了全部,他该怎么办?李逸文想起他爸爸那句话,“这些事忍忍就过去了。”还有说这句话时的表情,一脸的嘲讽。 第11章 可即便这样他依然无法决定,而隔壁新搬来的邻居帮他下定了决心。 邻居是个学生,美国的女孩,Beta,和别人合租的公寓,偶尔两个人会坐一起说说话。那天是个周三,布莱恩没回家,李逸文买完东西往回走时刚好看见坐在咖啡馆里的女孩,在最靠街的位置,他在玻璃窗外刚好能看见她。 女孩冲他挥挥手示意他进来,李逸文犹豫了一会,最后还是走进店里要了杯咖啡,在女孩对面坐下。 女孩凑过来小声说,“最近看你心情不好,怎么了?” 李逸文犹豫了一会还是选择了隐瞒,“没怎么,就是有点累。” “哦。”她兴致缺缺地应了一声,过了一会又忍不住靠近,“那跟你说点开心事,听不听。” 可还没等李逸文点头她就兴奋的讲述了起来,“我表亲。”她说,“最近好像出轨了,家里闹得特别厉害。” 李逸文有点惊讶,“你确定没问题?跟我说这些。” 女孩拜拜手,“基本没有血缘关系的亲戚,而且我很讨厌他。”她没在意这个小插曲,继续说,“他太太是个韩国人。是个全职太太,二十岁就跟他结婚了,学也没上完。哦,对了,他们有三个孩子。虽然我不愿意承认,但是那个表亲收入还不错,住在郊外的别墅里。” “听起来还好?”李逸文不确定的评价道,“那第三者呢?” 女孩更兴奋了,“也是二十岁,不过美国本地的白种人,还挺漂亮。”说完又不屑地说,“爱好倒没变,永远喜欢二十多岁的。” “之前被发现闹了好久,将近两个月,不过现在尘埃落定了。”女孩耸耸肩,“第三者取得最终的胜利,他的原配一直拖着不愿离婚,最后还是放手了。” “不过也没什么。”女孩继续说,“她得到了房子和三分之一的存款以及两个孩子,还有个美国国籍,怎么说都是赚到了。” 李逸文却没法这么想,这听起来像是他故事的翻版,唯一不同的就是他现在还算是在和平阶段。 “你为什么这么说呢?”他问,有点艰难“这个原配付出了这么多,也不是房子绿卡就能弥补的吧。” 女孩翻了个白眼,冷漠地说,“她在一开始就该做好心理准备。据我了解我那个表亲可不算什么精英,他在上学时就不受欢迎,工作之后去韩国认识了这个妻子才顺利接的婚。我是说,一个受欢迎,根本不愁伴侣的Alpha会选择一个韩国的Omega?所以现在有钱了,自然蹬掉当时被逼无奈选的替代,高高兴兴的去找同族的Omega了。” “至于我说原配不吃亏,你想想,什么样的Omega会这么草率的结婚生子,不是为了绿卡还有什么?”她看着李逸文的脸色又小心翼翼的加了一句,“我无意冒犯,但听说他在那边似乎比在美国受欢迎许多,不止顺利找到了对象,还因为美国身份和白人的外表受了不少优待。” 李逸文却莫名的冷静,他感觉身体都不是自己的了,“能理解。”他说,沉默一会又补充一句,“如果,我是说如果这个原配是个美国人,白人,他会出轨吗?” “我也不知道。”女孩皱着眉,“但可以肯定的是不会这么顺利离婚。周围的人会指责他,把他当成个人渣——因为除开一切国籍人种来看,那个Omega的确付出了许多。” 李逸文点点头,他一直不理解的事情终于有点眉目了,但他还是镇定的和女孩撒谎道,“我家里好像忘关灯了,才想起来。”然后没等女孩回答就抱着东西飞速的走出了咖啡店。 李逸文终于明白了为什么自己总觉得布莱恩很奇怪——他厌恶一切和中国有关的东西,不管是谈恋爱还是现在都很冷淡。现在看来不止是冷淡,应该还有不屑。李逸文偶尔会看到一些类似的微博,有关崇洋媚外的Omega,那些人有各种原因,为了绿卡,或者纯粹喜欢白人,以和一个外国人结婚为荣。 而李逸文在布莱恩眼里和这些人毫无分别,他想起来自己在第一次接吻完对布莱恩说,“这是我的初吻”时对方那个让他无法明白的复杂表情,现在他终于明白了。 还有他之前做的一切,发情期失控,迫不及待地和他结婚,这看上去就像是一个一开始就居心叵测的人精心策划好的,为了留在美国而给他挖的陷阱。而孩子?孩子是为了拴住他的工具,除此以外再没有别的用途。 仔细想想还有不少端倪,布莱恩在大学时的朋友都是白人,而他一直到现在都会定时染发。李逸文以前见过他原本的发色,顽强的顶开茶色在根部冒出一点黑色;他的眼睛也是黑色的,而这两个特征让他看起来更像亚洲人而不是美国人。 但这这是个猜测,也许只是他想多了,也许布莱恩只是天生不太喜欢说话。 所以他默默把这个近乎恶毒的想法咽下去,一次都没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