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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能值得我为你开门?” 这话里藏着的侮辱,安洁听得懂。小脸唰地发白之后,她猛地埋下了头。但眨掉那份倍感屈辱的泪花之后,她却又勇敢地抬起了小脸,冲男子笑,恬静而美好。 “我还会跳舞。” “哦?”倒是有备而来,“那你跳吧。” “那我给你跳个。” 深沉而冷峻的面庞,这才破功。男子一下挑眉,没怀疑自己的听力,但怀疑她的智商。 “你确定?” 那玩意儿,可诱惑不了他。 她却重重点头,往后退了退,深吸一口气,真的——跳起了。 这是她在医院,跟小病号一起学的,是她最擅长的。 她跳得很卖力,一边跳,还一边唱。若是忽略她的声音,仅仅看她的身材和动作,的确很诱人,但加上稚嫩的配音…… 男子觉得,自己要是下手,那似乎就是摧残祖国的花骨朵了。 真是个笨蛋! 她不知道自己是为了什么来的吗?! 这么想着,男子孤傲的眼中,却闪过笑意。 “刺啦——” 裂帛声,突如其来。大概是紧身裙质量不好,所以没经得住她的大动作。她一下受惊,慌里慌张地伸手去捂,但捂住了这头,却没捂住那头。 白嫩如同豆腐般的肌肤,立刻闪烁出了最诱人的光泽,在黑布的衬托下,白得实在是诱人犯罪。 男子微微眯眼,缓缓坐直了。 收回刚才的那些话,这个小女人,可不是花骨朵,而是熟透了。 她咬着唇,泪汪汪地朝他看过来的样子,真是让他的心都热了。 “你准备了多久?”他哑声问,目光嗜人。 她有点怕怕地躲开,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只能本能求助:“请问……你有什么东西,可以让我遮一下吗?” 他却笑,性感而又危险:“一会儿就要脱掉,不用这么麻烦。” 那份潜在的恶劣,让她又是哆嗦,又是脸红,连话都不敢说了。蜷缩着,恨不能缩到没影了。卷翘的睫毛扑扇间,轻易地又沾上了点点碎泪。 怪可怜,但也怪诱人的。 他觉得很有趣,加上之前喝了些酒,心中的恶意,一时有些收不住,于是,又吓她。 “听说你还没交过男朋友,那估计你根本不知道,男女之间的事,也可以很吓人。我这个人很坏,是你根本受不了的那种坏。好心建议你,赶紧走,否则,我担心你今晚会死在我手里。” 安洁诧异地抬眼,面红耳赤中,眸光躲躲闪闪地看了一脸恶意的男人半晌,才摇了摇头,低低地说:“我不信。” 他目光一闪,来了兴致:“为什么?” 她无邪地回答:“你看上去是……有点吓人,我怕你,但又不怕你。至少,我本来是很不安的,但是看到了你,我却有点心安了。” “心安?”男子被逗乐了,“你是不是傻?” 她有点被惹到,嘟起了嘴:“我才不傻呢,我有眼睛,更有心。我的心告诉我,你不坏,更不会害我。” 就在今晚,有个跟他长得有些像的男人,也是一脸凶巴巴地对她,像头大怪兽。但那头大怪兽,在学姐面前,却温驯得像头大猫似的。而且,那男人再冷、再凶、再目中无人、再不可一世,但也帮助了她啊。 所以,看人哪能仅看外表! 面前这人,和那个男人有类似的气质,她……她才不怕他呢,才……才不信他是个大坏蛋! 男人,易啸,彻底被逗乐。 “过来。”他冲她扬了一下下巴,“让我看看,你到底长了一颗什么心!” 她羞红,犹豫中,迈开了一步,但紧跟着的,再次是“刺啦”的裂帛声。 她不敢动了,都快要哭了。 这到底是什么裙子呀,质量为什么这么差! 委屈扒拉中,她睁着无辜的眼,求助地看向易啸:“我……我不能动……” 他低低笑,下了车。 顷刻间,西装革履的男人,一下拔高,如同苍松一般,让娇小的她,只能咂舌地努力抬起头,才能对视。 男子逐步靠近,帝王般睥睨天下的气势,似乎连这望不到边的暗夜,都沦为了他的披风。他凑近,侵略性地一把将她抱起,咧开薄唇,露出森森白牙,冲她邪魅地一笑的时候,她恍惚觉得,自己沦为了魔王的猎物,要被吃得连骨头渣都不剩了。 而他邪性的宣告,也验证了她的恐惧。 “女人,落入我的手,你完蛋了!” 命运的齿轮缓缓转动,男女主宿命般的羁绊,从今夜,开始…… * 依旧是同一晚,已经歇下的易晦的同父异母弟弟——易昼,忍不住想到了他的未婚妻。 谁能想到,同样是价值几百万的爱马仕包包,两位贵妇会因为包包不小心被酒水泼洒,而吵得不可开交,而他的未婚妻,却弃若敝履,挎着那包,在大街上吃着烤串。 那爱马仕包,竟然贱得如同普通购物袋似的,里面装满了乱七八糟的东西,甚至两个冒出头的廉价玩偶,还因为无法完全放下,将那包包撑得快要炸裂般。 呵,如此“怠慢”那昂贵的包,若是那两位吵架的贵妇看见了,怕是要哭了吧。 呵,他从来不知道,他的未婚妻,竟然还有这么潇洒、可爱的一面。 她甚至当街吃着烤串!这还是他那位一言一行,绝对恪守淑女典范的未婚妻嘛! 还是,她之前都是装的,现在,家里破产了,她总算不用再装了,放飞自我了? 他现在一想到那个女人,手里拿着一大把烤串,仍不知足,还凑在摊主面前,指点着往那正在烤的串上多洒些调味品,全然不顾油渍辣椒粉末等,往包上飞溅,他就觉得可乐。 他都不知道,她还是个可爱的吃货呢。 那吃了很多串,因此肥嘟嘟油汪汪的小嘴,竟然还让他心里有了异样,特想亲上一口。 撞了邪一般! 可她真的不一般,一点都不做作。他见过那么多千金,没有一个,能像她那样可爱。 看来,他对这位未婚妻,还是了解的不够多。 或许,他应该找个机会,接近她看看。 却不知道,团宠魔力下,穿书女的一切,都自带光环。普通小市民穿成豪门千金,哪懂奢侈品包包的真正价值,可不就随便拿来用了。何况,骤然暴富,小市民哪懂得奢侈品在上流社会所代表的潜在价值。 再者,对于小市民来说,两千万并两套房子,就足够混吃等死了,要什么名牌! 她做了普通小市民都可能会做的事,但落到易昼的眼里,愣是如同百花园里长出唯一的那株狗尾巴草,不香,也香了。 不管怎样,同一晚,超级豪门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