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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一道护栏的醉鬼猛翻白眼。 见识过楚阔撒酒疯的场面,向迩一时头大,草草丢给爸爸一句“回去再说”就挂了语音,转而穿过斑马线赶去救人。 自提出开视频的请求遭拒后,向境之就不再转那两颗骰子了。他对着嘟嘟作响的手机说了再见,取下握在掌心,那声急促模糊的“向迩”,和之后一声轻轻的叹息像是裹进夜风,淌过了,没叫他生出半点空闲以考虑那女孩儿究竟是谁,唯独思绪飘飘然地回到了记忆中的某天。 向迩当时十三岁,他们刚搬进位于海边的新家,手捧礼物敲响邻居家门时,露出脸来的是邻居家最小的女儿,二八芳龄,比向迩年长三岁。 少年情愫往往来得旖旎缠绵,向迩从邻居jiejie那儿得来的第一个吻,他珍惜地含在嘴里,穿过海滩和丛林,奔向被层层掩饰的白色小屋,在见到倾诉者时小心吐在掌心,然后献给他看:那是一个漂亮的,好似漂浮在海面上的,气泡一般的吻。 向境之没有想到这样快,向迩就有了牵挂的女孩,他会在他耳边细数那个女孩的善良与可爱,例如她每天清晨会在路口边等待他背着书包跑来,又会在校车抵达前送给他脸颊一个偷偷的吻。他从没有尝过这样愉快而刺激的味道,他晕头转向了,目眩神迷了,只好在深夜攀着爸爸的耳朵询问那是什麽。 向境之没有反驳,而问他:你快乐吗? 他点头,又摇头:快乐的,可是这种快乐让我觉得可怕,我好像飘起来了,每天都踩着云和太阳,如果夜晚能看见她,那麽月亮也被我踩着了。 这就是喜欢,向境之告诉他。 十三岁的向迩真正开始了第一场恋爱,他在每天每夜的眷念和快活中逐渐膨胀,以一个懵懂迷惘的少年身份触碰到某种奇怪的情感,他将自己的爱剥离出一张只属于父亲的外壳,余下的他赠予另一个人,他疑惑又畏惧,直到有一天,他博学的父亲告诉他,那种感觉叫爱情。 然而,自十三岁夏日始的初恋于十四岁的暮春结束,或许向迩对爱的感知天生薄弱,他曾为险些挤破胸膛的悸动而敬畏非常,可一旦将自己放在那悸动制造者的跟前,却像被缝住嘴唇的人偶,再摸不准喜欢的脉络,最终无功而返。 他头一回失恋,一个白天都趴在小床上望着海面风浪,眼睛酸了就抬头瞧瞧那张绘着某位超级英雄的白色挂毯。 向境之始终没有打扰他,直到夜晚海涨了潮,他端着两碟装着小食的瓷盘,坐在床边说给孩子一个故事:很久很久以前,有个人走在太阳底下,他走啊,走啊,看着太阳一次次落下,又目睹它一次次升起。他很好奇,到底是什麽在支撑太阳,让它能够每天心甘情愿地重复着这两项动作,他想问,但是问不到,因为太阳回答不了他。你说,那怎麽办。 向迩从枕边微微抬头,露出一只眼睛,声音轻轻的:问月亮。 什麽?向境之没有听懂。 于是他钟爱的小孩慷慨地将另一只眼睛也投注到他身上,并且提高了音量:问月亮。太阳不知道的事,就问月亮。 那是一个独属于向迩的回答,轻易就让向境之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荡,如同海浪冲击礁石,他顺着余波的阵阵延展,也变得柔软缠绵却无话可说了。 屋内是气血方刚的年轻人的圣地,施一鸣吃完最后一块西瓜,趁着同僚哈哈笑着乱作一团时,捧着一盘悄悄藏好的时令水果逃去室外,远远便见树底石凳上坐着一人。 走近了,他擦擦手心的闷汗,喊了一声“向老师”:“这是给您准备的水果,我们之前下山去看了看,发现附近有小商场,我看水果还挺新鲜的,买得挺多,大家都有份,我们刚才都吃过了,这是留给您的。” “这太多了,我也不爱吃水果,你拿回去吧。” 施一鸣紧张地咬着舌头:“不是不是,我们大家都吃饱了,这些是专门给您留的,您不要客气,给。” 为防对方拒绝,他直接将果盘放在对方腿上,挠挠鬓角想转身,转了一半又回来,补充道:“是真的,您不要跟我客气了。本来大家想请您进去吃的,可看您好像不太喜欢参与我们,就让我单独出来送给您,所以没关系的,真的。” 嘴拙的后辈没有发觉话里自相矛盾,不停地擦着额角以防汗珠掉落,短短一段时间,他的鼻梁、人中、下巴冒了许多汗,他来不及擦,一滴顺着眉骨淌到眼窝,泪似的顺着皮肤纹理滑落,被羞窘的主人慌张揩走,他浑身汗如雨下,红得像只熟虾。 向境之笑着递他纸巾,丝毫不介意的:“你是多汗的体质吗?我以前有个朋友,他一吃辣就全身冒汗,就是微辣也不行,只要沾一点,人就像淋了水。” 施一鸣忙着擦额头和脖子,结结巴巴地说:“啊,那我们好像有点像,不过我是一紧张就出汗,像今天这样,是太紧张了。” “我很可怕麽?”向境之看他手心一张纸巾揉皱了,又递他一张。 “不是不是,”后辈大力摇头,汗滴随着晃动碎裂成数个小分子,路径一致地往下巴那儿去,接着滴答一声坠落在地,“我就是,就是觉得不好意思,感觉太打扰您了。” “不会,谢谢你给我送水果,”向境之笑了笑,将剩余的纸巾一并递给他,“去洗把脸吧,天气虽然转凉了,但出汗总不好受。你的水果我收下了,但是不要有下次了,谢谢你。” 施一鸣称得上落荒而逃,红着一张脸埋头离开,中途两脚忽然缠在一块儿,他扶着路边石头才没跌倒。低头细看两团纸巾,他松开紧咬的两排牙,嘴边空气猛地窜进呼吸道被压瘪,他停顿许久才将这口徐徐挤碎,回头一望,那颗百年老树早不见踪迹,更别提树底下的人,不过一并掩进漆黑夜色,再寻不见而已。 来山上这麽些天,好不容易找着机会洗了个澡,陈冬青脖子里缠着毛巾,沿着小路晃悠地走,只觉得从头到脚都轻轻松松的,连步子也不再拖着。 他路过正门,探头往里一瞧,里头只剩零星几个年轻人在蹭网聊天,一边还跺着脚驱赶蚊蝇,苦恼这山上虫子多还说得过去,怎麽连蚊子都有。他绕了一圈没找见向境之,穿过树影往下走,眯紧眼才发觉那人端正坐在树底下,偏着头看不清表情。 “不回房躺着,在这儿干嘛呢,”陈冬青三两步跳下石阶,一靠近便见他身边放着一盘满满当当的水果,呦呵一声,捡了块西瓜,“这哪来的水果,反正肯定不可能是程健的手笔,他一个糙人哪有这种闲心,那就是——那个女演员给你买的?可以啊向境之,宝刀未老,魅力依旧啊。” 向境之觑他:“不好意思,那不是女演员买的,是男演员买的。” 陈冬青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