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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能更简单一点吗?” “这次的任务不一样,”阿尔忒弥斯说,她斟酌着讲了真话,“我的任务是护送一批危险的武器到某个国家。” “有多危险?”罗拉问。 “大概能毁掉几个非洲小国的那种危险。” “那就不危险嘛。” “它的价格很危险。” “有多危险?”罗拉又问。 “比我上次送给你的那枚蓝宝石更危险。” “对呀,你上次送了我礼物呢。这次你没有带礼物来吗?” “如果你把一个任务看做礼物的话, 小东西。”阿尔忒弥斯漫不经心地说,“我给你带了一份豪礼。” 说话的时候她们正绕着湖心转圈,微风吹拂着阿尔忒弥斯高高的马尾,它顺滑得像是一匹绸缎。 “什么时间?要做什么?”罗拉问,没等阿尔忒弥斯反应过来就一口气接了下去,“我加入!” 不过在新的任务之前,罗拉还有别的事情要做。 她又去了哥谭。 光明正大地去的。 提姆坐在车后座上,全神贯注地——写着作业。 就算是红罗宾也要上学,既然要上学,当然就会有作业要做。 而且提姆一直都是老师和学生们眼中.共同的好学生,他不仅成绩优异,还总是积极参加各种社团活动,和同学们的关系也都能处理得很好,在布鲁斯收养的养子里,他更是仅有的那个在公开的社交场合中也能表现得极为得体的男孩。 这当然也要得益于德雷克家族为他提供的优渥条件,不过更多的是由于提姆对自己的高要求。 最近他在红罗宾的工作上花了太多的时间,这导致提姆的作业累积了不少下来。 提姆是不想参加今晚的宴会的,尽管这场宴会名义上是为了庆祝他在竞赛中取得的好成绩……但实际上这场宴会只是布鲁斯的又一个社交地,他需要营造一个负责人的养父形象,同时,提姆作为他的养子,也必须以恰当的方式刷一刷存在感。 这同样也是为了让人们能够更快地遗忘已经去世的杰森·托德。 有人敲了敲他的窗户。 提姆抬起头,他兴奋地叫道:“罗拉!” 原来父亲要他亲自来接的人是罗拉!但——为什么罗拉会来参加今晚的派对?邀请对方重新回到哥谭不是布鲁斯的风格。 罗拉已经拉开车门坐了进来。 她穿了一件非常漂亮的烟灰色短款礼服裙,肩膀部分是镂空的蕾丝,锁骨在蕾丝之后若隐若现;收腰处是绑带设计,尾端系了一朵很大的蝴蝶结;她的裙摆还点缀着发光的小亮片,提姆仔细打量,才发现这些小亮片都是碎钻。 “哇哦。”他不禁说,“你真是盛装打扮……”这一身起码也得花个十万刀吧,还没算上她的头饰、项链、鞋子和手包。 “布鲁斯送我的。”罗拉回答,“我跟他说我很想参加一次正儿八经的派对,他就给我送了衣服,又要我今天的这个点过来。派对在哪里?” “呃,受邀的差不多都是我的同学,还有些我的同龄人,”提姆说,“在韦恩庄园。” 这不是罗拉第一次看见韦恩庄园。 哥谭市和这个国家一同建设和成长,以一个人俩的眼光来看,她无疑既古老又年轻,这里的地标性建筑也多如繁星,欧洲殖民者曾经带来了他们的一切,文明、财富、权势和科技,当然也带来了他们所熟悉的建筑审美。 在美国,只有哥谭市有着典型的中世纪风格的建筑,那些辉煌的拱形顶、小尖顶和颇具威严的钟楼,那些结构精美的城墙和散乱地分布在各处的、迷宫般的矮小房屋。 哥谭市也有花上数百年才能竣工的教堂,高大而又绘满浮雕的穹顶、狭长优雅的彩色玻璃窗、造价高昂的纯手工挂毯和丝绸的织布一应俱全,而就在这些古老建筑的周围,阴暗的小巷和古怪的坍塌物组成的坑洞中常年环绕着血rou和熟食腐烂的气味——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则被安排在更远一点的地方了,两者之间相处融洽,而且向来互不干扰。 但所有或是辉煌或是宏伟的建筑,无论这些建筑曾代表的是军队还是宗教,都比不上韦恩庄园的安静、奢华和庄严。 尤其是庄严。 铁灰色的城堡还保留着数百年前特殊时代所具有的那种凛冽,仿佛下一秒就会有身着盔甲的骑士从城堡中冲向敌人。 它所具有的那种气势在哥谭是其他任何建筑都无可比拟的:世俗的骄傲,严苛的律己,还有不一定正确的正义。 或许韦恩正如这座宅邸一样,直截了当地承认自己的错误和冷酷。 但也从未试图改变这些。 “这还是我第一次来你家做客,提姆。”罗拉说,“我带了一份礼物给你,是要在派对上当着所有人的面交给你,还是现在就给你比较好?” “你送了我什么?”提姆猜测道,“枪支?炸.药?还是手机或者笔记本电脑?我收到的礼物太多,很少会当众拆开,但既然你是我亲自出门接回来的,你如果当众送我东西,我肯定得拆开看看才行。” “是咖啡豆。布鲁斯说你很爱喝咖啡,我搜集了我能搜集到的所有咖啡豆给你。”罗拉回答,“抱歉,我不是很懂能送你什么,如果你是个女孩子,我就送你首饰了。” “我很喜欢你的礼物。”提姆笑了,他笑起来比一本正经的时候活泼得多。 他和罗拉一起走进了派对。 客厅里坐着的果然都是提姆的同龄小伙伴,而且他们给罗拉的观感还很不错,没有人表现得特别失礼,男孩们都是小绅士,女孩们也都是小淑女,他们对罗拉的到来表示了欢迎,虽然有一两个同样也对罗拉展示出了警惕和敌意。 没想到提姆还挺受欢迎的。 “穿白色公主裙的那个小女孩喜欢你,戴粉色宝石的那个小女孩不喜欢你,但是她讨厌白色公主裙,所以她也会努力争抢你的注意力,”罗拉悄悄对提姆说,“还有最靠右边的那个小jiejie,有亚洲混血的那个——她从头到尾都只顾着和她周围的人说话,根本就不看你,我打赌她是最喜欢你的人。” “……你观察得可真仔细。” “我没有观察,这都是摆在他们的动作和表情里的。”罗拉说,“他们的表情和行为管理比多数同龄人都要更好,但是远远比不上布鲁斯——你知道我花了多长时间琢磨他吗?” 她在哥谭基本上没干过别的事了。 “你有什么发现?”提姆的心跳快了起来,他尽量表现得若无其事,他一向对自己的演技很有自信,但罗拉——她确实太擅长解读他人了。 罗拉抿着唇笑起来:“我的发现不比你对他的了解更多。” 一个念头如闪电般划过提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