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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烨,而我,还是习惯你像从前那样叫我小子。 我不知道你会不会见到这封信,我想你肯定不想再见我。 最好的兄弟原来暗恋了自己这么久,要是我,也会觉得恶心。 我写这封信是希望,你以后想起我来的时候仍是那个最好的兄弟。也许你有很多兄弟至交,而我,只有你一个。 我在这世界上已经没有什么牵挂,一个人来一个人走,没有做过什么好事,也没有做过坏事。只有对你,我感到抱歉。 对不起,我最好的兄弟。 再见,我会一直一直祝福你,爱你。 愿你前程似锦,早日找到那个可以白首的姑娘。 方唯。” 随信附带的还有两张纸,一张是他变卖柳城老宅的证明,另一张则是他在疗养院办理的入院手续,上面很详细地写明了病因与疗养院的地址。 这封信很短,方唯却写了很久,最后千言万语他只能说一句对不起。 至于其他的话,他想留到下辈子,下下辈子,说给想听的人听。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六章 酒吧 冯霖和刘其元两人陪了方唯一个下午,在疗养院里平时都是护士在照顾他,比之其他的病患更显得冷清,最近多了一个郑嘉,可还是有许多不便。 他们之前只是从信中大概推测出了他们的关系,如今听方唯自己说来更添唏嘘。中间方唯发了一次病,整个人痛地蜷缩起身体,眼睛紧紧闭了起来,就好像死掉一般。这是刘其元这么近距离地接近死亡,他见过他哥受伤,可是每回都是在手术室外面干等,亲眼见到是第一次。 人类在病魔面前是那么不堪一击,明明还有意识却要忍受病痛的折磨,生不如死。方唯已经被折磨得不成人形,却忍住一声不吭,也许是承受得太多,已经没有发声的力气。 方唯稳定下来以后,告诉了他们郑嘉的行踪,又沉沉昏迷。 两人也不再打扰,走的时候冯霖去找了医生,刘其元等在外面,想着方唯的事情。实话说他很佩服方唯,虽然他一直说自己懦弱,但其实他才是最勇敢的那个人。爱了就是爱了,他从来不曾逃避,还为此改变自己,默默付出,可是结果呢,还是得不到。 他甚至在自己快要死的时候,还是不敢奢求什么,只希望做对方的好兄弟。 太多的人为了爱情发狂,而像方唯这样的人,能有几个? 而他呢,会有一个人像方唯对宋烨那样对他吗? 冯霖从办公室走了出来,“啪”的一声拍了下他的脑袋。 “想什么呢,这么出神。” 刘其元乱糟糟的脑子一下子云开雾散,眼前是冯霖那张放大的脸。 “你离远一点。”刘其元推了他一下,“怎么样,医生怎么说?” 冯霖收起了玩笑的神色,抿起了唇角:“走吧,边走边说。” 医生说的与他们想的也差不多,癌症晚期,基本上是没救了,方唯的病情恶化的很快,能撑过这几个月已是奇迹,不过也过不了多久,也许就在这两天。 “不要哭丧着脸,早知道就不告诉你了。” “方唯他究竟做错了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对他……” “没有,他很好。” 刘其元又问道:“那宋烨呢,你说他会不会其实也喜欢着方唯?” 冯霖思考了一会,反问道:“你觉得呢。你要是宋烨,能接受一个男人吗?” “……”刘其元答不出来。 冯霖笑了笑,摸了摸他的头,说:“别想那么多了,笑一个,哥哥带你去吃好吃的。” 两人解决了晚饭,就去找郑嘉,这才是他们此次的目的所在。 结果向路人一打听,方唯给的地点原来还是一家酒吧,看来校乐队的人平时都爱在酒吧打工。 而一到那地方,刘其元一下子就明白过来,郑嘉果然是郑嘉,打工的酒吧还是一家gay吧。 这回他倒是没说什么,硬着头皮走了进去,冯霖没想到他这么干脆,慢了一步便跟在他后面。 结果还没走到吧台就被人搭讪。 “小哥,新面孔?”一个满身酒气的男人拦住了他。 “……”刘其元厌弃地打量了眼面前的人,想到第一次在酒吧被搭讪的情景,突然有点怀念起孙知彦来。 “我叫罗生辉,小哥怎么称呼啊?”说着那只手就要落在刘其元肩头。 刘其元正想给他点颜色看看,突然发现自己已经被揽进怀里。 “不好意思,他已经有男朋友了。” “靠,哪里冒出来的小子……”男人骂骂咧咧地走了。 “喂,你,你干嘛,快放开我。”刘其元挣扎着。 “别动。”冯霖更用力地抱住他,低下头来,在他耳边轻声道:“你看看周围。” 刘其元好不容易从冯霖怀里露出了眼睛,打量了一圈,发现酒吧里的男人,要不是成双成对的出现,要么就是搭讪和被搭讪,很少有单独的一个人。 “这这这,他们在干嘛……?”刘其元突然发现角落里的两个男人,一个男人伏在另一个的身上,上衣还是整整齐齐,长裤却滑到了膝盖,被身下的男人不停地摆弄。 冯霖也看见了,没想到这里的gay吧如此开放,他赶紧转过刘其元的脑袋,说道:“那个,小孩子问那么多干嘛。” 刘其元脸转了过来,侧身靠在冯霖胸口,听着他的心跳,脸红了起来,视线不知道该放在哪里好,胡乱瞟去,这会又看到另一个角落里两个男人在服侍一个男人。 “靠,这都可以……” “……” 刘其元说得很小声还是被冯霖听到了,简直就是避无可避,到处都是这样的画面,他也是第一次见识到,看来回去还得好好补个课。 最后冯霖搂着刘其元好不容易摸到了吧台,两人赶紧坐下,冯霖只要了两杯啤酒。 随着他们的入座,灯光恰好暗了下来,酒吧中央的舞台上出现一束灯光,接着吉他的声音响起,一个男生坐在高脚凳上,背着吉他自弹自唱。 台上的这个男生自然是郑嘉,这首歌冯霖也曾听刘其元弹唱过的,五月天的。 “我倒是不知道郑嘉原来也会弹吉他。” “这有什么奇怪的,在一个乐队里,几样乐器多少都会玩一点,拿不拿手罢了。”刘其元抛过去一个鄙视的眼神。 冯霖凑近了他说道:“不过这首歌,我还是喜欢你弹的。” 不知怎么,刘其元听到这句话心跳地厉害,冯霖飞扬的眉目凑得极近,气息都喷到了耳根。说这话的时候目光温柔地笼罩着自己,带着些欣赏和别的什么,让人心里五颜六色的好像要开出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