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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自招了么?” 汗珠划过脸颊,在下巴尖上摇摇欲坠。 —————————— 审讯室内,清冷的灯光映照出极其苍白的一张脸。 谷粟坐在桌子前,一动不动,犹如一尊没有生命的雕像。 于渊坐在对面,有一搭没一搭地敲着桌子,表情是掩饰不住的嘲讽: “你胆子可真肥,杀了人都不跑,是打算放弃了?” 破天荒的,谷粟竟然点了头。 于渊坐正身子,将检测报告扔在他面前:“我们检测过在赵宇家发现的蚊子血,与你的DNA完全一致,说明你在开学期间还去过赵宇的家,我说得没错吧。” 谷粟依然只是机械地点头。 “并且我们从你的宿舍中发现了栗色的长假发,以及女士服装,还有小型往复锯……” 谷粟深吸一口气,打断于渊:“不用说了,我全都认。” 这倒是让于渊有点尴尬,他清了清嗓子,瞪了他一眼:“说吧,为什么要杀害赵宇和廖曼。” “需要理由么。” 记录员的手顿了顿,他奇怪地看了眼谷粟。 “不需要,杀人就是杀人,没有理由可言,但我们要知道你的作案动机。”于渊摸着小胡子,斜眼瞧着他。 但即使谷粟不说,大家心里也差不多明了了。 世间文字八千万,多少人却最终败于一个“情”字之下,数不胜数。 十九年前,大禾村同时出生了三名婴儿,生了男孩的家庭喜上眉梢,设宴大请宾客;生了女孩的家庭愁眉不展,别人家前来道喜,女孩的父母也只是抱怨着什么“女孩都是赔钱货,到时候还不是要跟着别人家姓”。 随着时间的推移,三个孩子都渐渐长大,女孩亭亭玉立,男孩器宇轩昂,情窦初开的年纪,其中两个孩子就这样私定终身。 任何感情,无论是友情也好或是爱情也好,血淋淋的现实——这里永远容不下第三个人。 同时倾心于女孩的另一名男孩谷粟,就这样将这份感情默默藏在心底,最喜欢的女孩,最好的兄弟,是该祝福他们的吧。 只是原本平静的生活,终于被一个不速之客彻底打乱。 一个女明星,眼熟却叫不出名字的那种,戴着时尚的墨镜,开着豪车,犹如天神莅临般降临于这偏僻贫穷的山村,她对女孩的父母提了个“小小”的要求,她要这个女孩,并且作为报酬,可以赠予这家父母十五万。 一个女孩在农村卖到十五万,这可是闻所未闻的事,所以女孩的父母几乎是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当女孩无意间得知这个消息后,下意识想到的便是和心爱的男孩私奔,去到一个无人能找到他们的地方,永远地离开这里。 男孩遇到了半夜向他求助的女孩,他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所谓的“明天一早在村头等我”也只不过是敷衍之言。 那个寒冬的早晨,他并未如约而至,更不会如约而至。 甚至于,在架起焚架将大哭大喊的女孩强行绑上去时,男孩依然只是冷冷地看着,仿佛这个即将要被烧死的女孩并不是曾经与他定下终身的情人。 在女孩闭上眼睛的前一刻,他看到的是父母得到巨款后餍足的眼神,乡亲们看好戏般戏谑的脸,男孩仿若同自己没一点关系的冷漠,除此之外,还有那个红了眼眶拼命要扑过来将自己救下来却最终被村民拉住的—— 青梅竹马。 谷粟。 那个给自己扎纸鸢,背着自己淌过长河的,最好的朋友。 “粟哥,真好,你要去城里了。”在谷粟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当天,谭晓慧只是淡淡地这样说了一句。 淡弱的语气背后,却是无尽的艳羡。 低矮的山坡上,抬头便是漫天繁星,犹如一条巨大的长河,缓缓流向天际—— “以后,以后,我会也把你接到城里的。”谷粟羞红了脸,慢慢挪动身子,向这个喜欢了十几年的女孩渐渐靠近一点。 再靠近一点。 想揽住她肩膀的手,最终却懦弱地停在了半空。 是了,在这个教育资源匮乏的贫瘠之地,作为村庄里唯一飞出去的“金凤凰”,谷粟所做的一切,只不过是等将来自己出息了,有能力了,能配得上谭晓慧了,就将她接走,带她远离那个令她痛苦了十多年的地方。 只是,意外又再一次先未来一步来到所有人中间。 所有的期盼,全数的付出,心动时那张恬静的脸,牵手时掌心的温度,顷刻间灰飞烟灭。 而此时此刻对于谷粟来说,活着,唯一的目的就是复仇。 向夺他所爱的人复仇,向杀他所爱的人复仇。 他先借故接近廖曼,讨得她的欢心,趁她睡觉时用陶泥偷偷模印了她家的钥匙,买了假发长裙以掩人耳目,如同云骞分析的,廖曼所谓的“女鬼”确实也是谷粟在装神弄鬼,他有了廖曼家的钥匙后便出入自由,在廖曼被他吓到躲进卧室后才开门走人。 他以同样的方式杀害了赵宇,将两人的鲜血洒在谭晓慧的墓前以此祭奠。 到现在,要是问他后不后悔,谷粟的回答依然是: “我从来没有后悔过。” 就像安岩说的,我们本就生活在一个巨大的球体之上,地球横向转动,就会出现永无白日的极端,而很不幸,谭晓慧恰好就生活在这片暗影之中,深陷于泥潭,越挣扎下落的便越快。 —————————— 审讯室的单向玻璃外站了一排旁听的警员,当赵钦看到谷粟的时候,大吃一惊: “那天我迟到,就是因为在半道碰上这小子,他自行车车链子坏了,半天弄不好,我就帮了他一把。” 云骞没理会他的话,只是怔怔地望着审讯室内那个狼狈悲惨的男孩。 一旁的温且戳戳他,递过来一本日记本。 云骞接过日记翻了翻,发现这是谷粟的日记。 他不明所以地望向温且,温且则伸手将日记翻到最后一页,是昨天写的,在日记的最后一行,用红色的笔写了一句: “青梅已逝,竹马老去 ,从此以后,我爱的人都像你。” 云骞不懂,温且为什么要给他看这句话。 “这个凶手,只有这句话,我姑且认同。” 温且说着,笑得眉眼弯弯,从他清亮的眸子中,云骞看到了自己的身影。 他忽然想起来为什么会觉得温且的名字如此耳熟,那天上午自己在会议室补回笼觉,醒来时身上盖了件西装外套,外套胸前口袋处别了一张警员卡,姓名栏中的名字就是——温且。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那个修文要花钱的制度JJ已经改了,谢谢大家关心,爱你们~(PS:下章开新卷,不瞒你们说,我根本没有存稿,这几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