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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精力。同时这也能分散敌人的注意,给吴豫创造机会。只要吴豫得手,也不枉这些人拼死攻城了。 今夜会开城吗? 弯弯的月亮,被乌云掩住,夜色越来越浓,血腥味和尸体燃烧的焦臭,从远处传来。站在原地,石勒目不转睛,看着远方沉黯夜色。会有斥候回来吗? 突然,一骑飞驰,向着帅帐高喊:“大将军,西门开了!” 好!石勒双拳一紧,大声道:“张越,领三千轻骑,于我夺城!” 张越是石勒同族,更是心腹中的心腹。毫不迟疑,三千轻骑冲出了营帐,朝西门飞驰而去。石勒则跨上马背,大声道:“整军,列阵速进!” 大破城门,全军突入。几千人怎么可能挡住他的千军万马?这一仗,胜负已分! 骑在马上,张越浑身紧绷,双目圆睁。前方,黑洞洞的城门无遮无拦,就像被剥光了衣衫的妇人。城头之上,一堆火窜起了丈余,焰烽炽烈,如同招展旌旗。 能胜!他们能夺下邺城! 耳畔是轰轰蹄声,身边是夜色缭绕,张越只觉自己同身下坐骑长在了一处,驾风而驰!近了!更近了!他们来不及关城门了! 胸腔中的热血,如同烧起来一般。然而还没等张越纵声呼喝,黑洞洞的城门中,传来吱吱呀呀,古怪沉闷的回响。 那是什么?!张越的瞳孔猛地缩紧。只见前方的城门中,一个庞然大物显露身形。那东西,有些像冲车,然而最前方不是一根巨木,而是并排七八根长长的木桩,每根都削尖了前端,套着黑黝黝的铁质刺头,宛如一根根放大数倍的长槍。而这排像是冲车,又似拒马的东西,装在大车之上,车轮吱呀,飞速向前。 这是要拦住他们!难道有诈?! “放箭!放箭!”张越大声吼道。 身边都是石勒手下精兵,哪用吩咐,早就搭弓引弦。然而对面古怪的冲车后,十几张巨盾挡在人前,把推车的敌人遮了个严实,哪里能够射中? 打不中,绕不开,就像撞在了堤岸上的水花,最前方的骑兵控不住马,狠狠撞在了木桩之上。马力何其强劲,可也撞不破那坚实防御,让人心悸的惨嘶声回荡在夜幕之中。 眼看城门被鱼贯而出的四五辆冲车围了个严实,张越又怎会不知自己中计。要撤!必须尽快赶回去,给大将军报信!不能陷在这里! 张越的骑术高超,指挥更是精妙,只是须臾,就让乱了阵型的骑队再次聚拢,拉开了距离。眼看就能全军回撤,然而这时,面前的大车缓缓向两边散开,更加沉闷,且让人胆寒的声音,在夜色中响起…… 站在城楼上,葛洪看着在夜幕中缓缓转向,朝西门进发的敌军,不由舒展了眉峰:“敌人中计了,帮奕将军指一指路。” 他的声音并不算高,但是身后百余兵士,全部随着而动。数架曾藏着未用的小型霹雳车被推上了城头。黑色的陶罐,装入了牛皮制成的抛袋之中。 今天守城,他们用的一直是能射三百步的床弩。威力惊人,也足能御敌。但是三百步,未免太近! 嗡的一声,霹雳车发出了雷鸣般的呼啸,数十枚飞弹齐齐窜入夜空。一百步、两百步、三百步……那黑色的陶罐犹然未停,直直飞向了六百步之外的敌阵! 轰隆一声,油脂和火焰爆发出了璀璨光华,也点燃了敌营。就像在夜色中,燃起了熊熊篝火。 帅旗之下,石勒惊怒交加,勒住了胯下坐骑。邺城竟然藏有这样的利器,为何现在才用?!糟糕,怕是中计了! “速速列阵,准备御敌!” 他的命令下得极快,身边也是精兵,并未被从天而降的火弹吓破胆子。阵列飞速变化,从攻势化成了守势,然而刚刚列阵成型,前方就传来了惊呼。 “大将军!是,是重骑!” 第333章 破阵 的确是重骑。马负甲,人着铠, 长槊银亮, 蹄声如雷!昏沉夜色中, 两千重骑犹若修罗鬼蜮中冲出的杀神,向着主阵扑来! 竟然是甲骑具装!石勒的心咯噔一声, 暗道不妙。夜袭时,罕少会动用重甲骑兵。本就难以视物,加上负累沉重, 人马无法灵活运转, 重骑兵很难躲避可能存在的营防陷阱。但是现在呢?城头抛来的火弹驱散了夜幕, 也让他的大军暴露在敌人面前。 除了车阵,根本没有东西能拦住重甲骑兵。何况是猝不及防, 刚迈出营盘的步卒? 如同裂锦, 黑色洪流冲入了军阵。刀槍不入, 箭矢难伤, 除了被踏破撕碎,全无还手之力!然而这还不算完, 重骑之后的, 是备着弓弩的轻骑, 随后则是手举长槍, 列阵围剿的步卒。破阵, 扰敌,清扫,一气呵成! 听着耳畔震天惨呼, 石勒的牙关咬的格格作响。他哪里还不明白?一切都是敌人诱他上钩的jian计! 西门洞开,怕是早就藏了伏兵。自己派去的三千轻骑根本不及防范,被灭了个干净。随后敌人以西门为阵脚,趁夜发兵,正面袭来。绞碎他的军阵,打乱他的建制。夜袭不比白日,一旦受袭,就算中军还能保持不乱,下面兵士也要炸营。他手下可战之兵是多,但是配合并不默契,更有王弥降部和流寇那样见风使舵的家伙。一旦乱了阵脚,便就大溃! 怎么办?亲率一支骑兵,绕开重骑,冲一冲西门?只要能夺下西门,攻入邺城,就能打破敌人的布局,取得先机。然而念头只是一闪,就被石勒抛之脑后。自己能想到的,对方会想不到吗?恐怕西门空虚的假想,也是诱他上钩的饵料。 “让中军举旗诱敌,我们撤!”石勒毫不犹豫,下领道。 中军帅旗,乃是军胆。一旦帅旗倒下,大军便要溃败。但是今日,情势不同。敌军重骑已经撕裂了军阵,溃败只是早晚的事情。一旦兵溃,这十万人马就是神仙来了,也没法收拢。唯一的办法就是保住身边精锐,先行后撤,等到天亮之后,再慢慢收拢残兵。 因此,中军大旗对他而言已经不再重要。还不如用来拖住敌军,为自己争取一些时间。 随着军令,数千骑兵调转马头,在乱兵的掩护下向外冲去。 手中长槊横扫,刃光闪烁,血花纷飞。十步之内,瞬息变作一块白地。然而奕延并未停留,继续策马前冲。在他身边,是五百精锐,各个手持长槊,身披明光铠。其后的兵士则身着板甲,手持马刀,虽然无坚不摧,但是战力远逊先锋。 不过对于面前的敌人,已经足够了。 两千甲骑具装,亏得板甲锤锻的出现,才得以配装。就算如此,也耗去了不知多少钱粮。这样的精兵,自然要用在刀刃之上。 伏击敌军轻骑,随后一路冲入敌阵。就算只调了小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