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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先生好。” 大门口两排人整齐地站着又一起向他鞠躬,那画面……清欢的嘴角抽了抽,觉得楼兆的恶趣味还真不是一般人受得了。 “你一直都是这样……招摇过市的?”清欢指了指那些保镖。 楼兆轻笑:“我很惜命的。” “看来你的日常生活应该很‘精彩’。”都要动用那么多保镖了,不知道平时有多招人嫉恨了。 “如果不够‘精彩’,怎么会遇到小先生呢?”楼兆意有所指地说。 “……” 两人一起进了大门,楼兆对迎上来的一个头发花白穿着得体的老人说:“老夏,今晚小先生在,多做几个菜……要素的。” “好,知道了。”那老人对楼兆和清欢都是毕恭毕敬的。 清欢皱了皱眉:“我好像没有说过我要在你这里吃饭吧?” “小先生何必客气,就是一顿饭而已。”楼兆笑盈盈道。 “我没客气……”能好好说话吗? “好了,小先生跟我上楼来吧。” 清欢跟着他一路上了阁楼——“这儿?” “嗯,舅姥爷从英国带来的东西都在这儿了。”楼兆开了灯,一室通明。 清欢看了看,都是些老物件,钟表、马灯、留声机、口琴、鼻烟壶,还有一些精巧的手工艺品,如今许多已经不复存在了,包括墙上的那些彩绘油画,不管哪一件拿出去应该都可以卖一个好价钱。 “这些都是舅姥爷生前喜欢的东西,我回国的时候也一起带了回来。” “他应该是一个念旧的人。”清欢看着那些钟表上都有了一些划痕,不见得是后人的人给弄的,毕竟都是堆在了阁楼上,应该是用久了的关系。 “如果不是念旧的关系,他也不会一直忘不了那个人。”楼兆笑着,把一张老唱片放了上去,拨了指针,具有年代感的哀婉女声在阁楼里回荡…… 楼兆说到“那个人”的时候清欢其实有些不自在的。他轻咳了一声:“就是这些吗?” 楼兆把一个雕刻着山茶花的红木匣子拿出来,放到桌子上,打开给清欢看。 清欢看了看,里面无非就是一些书信钢笔印章。 “你应该看看这个。”楼兆把那本日记本递给清欢。 清欢拿起来,打开只看了一点就合上了:“这个不大好吧……”看人日记这种行为,现在来说,也是侵犯隐私的行为。 “这个给你看,相信舅姥爷也不会有意见。” 楼兆话里话外的意思分明就是认定了自己这个“白清欢”和那个“白清欢”是有关系的。 清欢在一把紫檀木的椅子上坐下,翻开日记本看了起来。 第一篇日记: 4月初二星期三晴 这是我离开中国以后写的第一篇日记。 现在在去往英伦的船上,可以隐约听到船外海水拍打船身的声音,以及,海鸟的声音。 今天,我的心情大起大落,有一种从天堂掉到地狱的感觉。 我以为清欢会和我一起走的,可是他没有。 清欢说,我们终究是两个世界的人,他还说,他会等着我衣锦还乡。 我只能相信,我们是暂时的分别,我一定会像清欢说的那样,带着荣耀回去找他。 …… 2月十三星期六阴 爹、娘还有jiejie都不在了,我以为可以再见他们最后一面的……战争从来都由不得人,作为楼家的男丁,我原本应该肩负起整个楼家,可是最后却是我留在异国,避开了大乱。 我找到了小妹和她的孩子,准备把他们带回英国。可是……还有一个人……我如何都忘不了放不下的一个人…… 我始终不相信清欢会死,我觉得他还活在人世间……他现在究竟在哪里呢? …… 10月二十星期日小雨 今天翻找东西的时候又看到了那封信,已经二十年了,明明已经和他分别二十年,为什么想起他的时候还是觉得那么熟悉呢,他的音容笑貌就像是印在了脑子里,怎么都忘不掉…… 清欢,有一家孤儿院是我投资的,我把它命名为“清欢孤儿院”,用的中文字,如果你能看到有多好。 …… 清欢看到了这样一篇日记—— 11月初七星期六阴 按照外国的日历来,今天是12月25日,耶诞节。从公爵家里出来,在伦敦街上的时候,我以为自己看到了清欢。即使过去了那么多年,他的音容相貌依旧在我脑海中很清晰。那个男孩子真的很像他,穿着白色的燕尾服和靴子,戴着黑色的高帽,像是一位尊贵的小王子。可是他很快就过去了,被几个人簇拥着……我马上下了车去追赶他,可是街上人太多了,我也确实是老了,竟然跌倒了。 等我清醒过来,已经在医院里了。现在想想,真的是看花眼了吧,或许是哪个华人富商家的孩子,出来玩的,怎么可能是清欢呢?他就算在世也和我一般老了吧,那只是一个小孩子,况且,清欢怎么会来伦敦呢…… 我真的是老了,或许,我太想他了吧。 …… 11月初七……清欢看了一下年份……难道,自己那时去英国的时候……怎么可能真的那么巧…… 清欢的心也有些摇摆不定了,这个“清欢”真的是指自己吗? “给,还有这个。”楼兆见清欢神色不定,把那封信递给他。 清欢慢慢地打开,在看到那上面的字时怔了下,拿着信纸的手指尖微微颤抖着——没有人会不认得自己的笔迹。 楼兆就站在一旁望着清欢,不发一言。 ——————————————分割———————————————————— 在楼家吃了晚饭,清欢也没让楼兆送,自己回去了。 一个人走在街上,清欢还在想着刚才的那些日记,看着日记,他的眼前总是浮起一个身影,那个人握着笔在写日记,从青葱少年到迟暮老人…… 半个多世纪,他把那个叫“清欢”的人藏在心里半个多世纪,至死不忘,这该是多执着的感情。 “铃铃铃……”似乎近在咫尺,又遥不可寻的铃声。 清欢一怔,继而循着那铃声追了上去。 从这条街到那条巷,清欢追得气喘吁吁,总算在一块荒地上追到了—— “等等。”清欢跑了上去,那几个排队前进的死灵都纷纷避开了清欢,只剩下走在最前面拿着铃铛的黑衣引魂使。 那引魂使转过身来,只是看着清欢,并没有说话。 “不知道是不是上次的那个,”清欢觉得他们的着装都差不多——“是这样的,我想要找你们的白无常,他叫重笳。” 引魂使歪了歪脑袋,嘴里发出含糊的声音。 清欢继续说:“我叫白清欢,你和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