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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桌子上有个年纪颇大,像主任的一样的女人,站起来对一桌子人说感谢语。 “江老师,别客气,我们都是孤儿,都在乐之居长大,把乐之居当成家一样,现在我们长大参加工作有能力了,家里有困难,过来帮忙应该的。” 桌子前的人纷纷说道。 “池露,你听说没?”旁边一个跟年纪差不多的女孩,低声跟她说道:“白清淑她也来募捐了,自从她十二岁被领养走,我们好久没见到她了,我听说,领养她的那对有钱夫妇,特别喜欢她,自从领养了她,家产翻了十多倍,对她特别好,真羡慕……” 尤露听罢,对她笑了笑,没有说话,她现在完全不了解情况。 池露?这个世界,她叫这个名字吗? 她放下了手里酒杯,闭了下眼睛,一凝神进入到记忆中,现在进入记忆她还有点,心有余悸,还好,是可以查找状态。 这个世界,她叫池露,父母双亡,十一岁那年被带到了乐之居。 一生之乐,唯有清居。 乐之居孤儿院位置偏僻,生活很苦,有健全的小孩,也有很多残疾的孩子。 整个孤儿院缺人,缺人力,缺资金,护工不足,就需要健全的大一点的孩子充做护工,每天都值班表,每天都有做不完工作,吃的大多是蔬菜粥。 像那种摆一桌子炒菜是没有的,干活的人少,需要照顾的人多,那么多张嘴,只靠社会上的人偶尔的善心捐款,哪有时间又哪有钱去支撑,都是煮点粥放点蔬菜里搅一搅,也就那么苦着长大。 这桌子上,有几个跟池露一样,是孤儿院里比较健全的小孩,在院长的资助下,那些考出去的大学生也快能工作了。 不少人出去后,工作了,有钱也会回馈乐之居。 这一桌子的人就是。 池露看完记忆,睁开了眼睛,原主才参加工作三个月,赚的一点实习工作,这一次都捐了。 穷得叮当响。 她低头看了眼,身上穿着着一件估计十块钱一件的那种劣质上衣,裤子是一条军绿色的紧腿裤,二十块钱最多了,脚上一双旧鞋,但刷的很白,虽旧但干净,可看着样子五十块钱最多了,因为穿起来非常不舒服,又硬又咯人。 “池露,我也羡慕你啊,去找工作,学历虽然一般,但只要面试,你就能面试上,还进了很好的公司,长得好看,真是无敌了。”旁边的女生说道,见池露毫无反应,她奇怪:“你怎么不说话啊?” “啊,我……”池露也不知道说什么,看来这个世界,她的颜值也是在线的,但是,长得好看,只是一个敲门砖,它可能让人能够注意到你,或者更容易接受你,但是,想要发展的好,还需要努力和能力才能走得更远。 当然这个道理,人人都懂,不必别人教,咱三观得正。 话还没说完,食堂门口传来了喧闹声。 一桌子人往那边看去。 只见乐之居院长,正带着一家三口,进来参观乐之居的食堂。 穿着虽然低调,但能看出,他们身上的衣服价值不菲。 桌上的人见到了,说道:“那是白清淑和领养她的夫妻,多少年没见了,白清淑长漂亮了好多啊。” “她当年就好看,当年她和池露是孤儿院最漂亮的孩子。” 有人也唏嘘道,真是同人不同命,当年最漂亮的两个孩子,一个被领养走了,过上了富贵的生活,听说要去留学了,而另一个,虽然也读完了大学,找到了工作,看看对比。 人家全身衣服穿得讲究,手拿包包,头发烫成梨卷,一看就是有教养的有钱家的孩子,要多时尚有多时尚,可池露…… 那一身衣着,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生活际遇真是一个天一个地。 “白清淑算我们孤儿院走出去,发展最好的一个了。”这一桌子都是乐之居走出去的孩子,都知道孤儿院有个幸运儿。 原本不是选她的,结果被选中了。 “你们听说没有,那对夫妇当年也不是很有钱,只是做点百八十万的小生意,没想到领养了她后,那夫妇第二天买的彩票就中了五百万,用五百万发家了,产业一下子扩了几十倍,现在他家的产业都上电视了,有人说是领养的孩子,发他们家……” “她真的好幸运啊……” “是那夫妇幸运才是吧,领养对了人。” 旁边的女孩,碰了碰池露,“我还记得当初,你刚进孤儿院的时候,和白清淑一个房间呢,你和她关系最好,那时候我比你大两岁,当时在院长办公室里还听院长说过,那对有钱夫妻一眼就选中了池露你,可后来见到你和白清淑后,最后改成了白清淑,那时候明明你比白清淑长得好多了,没想到……” 那些收养人都是挑着模样选的,自然要挑模样好看的,谁会选丑的呀,但没想到好看的落下了,选走了另一个。 不过现在看着,这个白清淑长大后,还是很漂亮的。 与素颜的池露相比,很能打。 三人很快走了过来。 院长笑呵呵地领着人过来了,毕竟这次来孤儿院,人家捐了十块呢,这些人可都是孤儿们的衣食父母呢,全靠这些社会人资助。 那个妇人还对旁边女儿白清淑道:“清淑,有没有你认识的人?打个招呼。” 一桌子的人都看向她。 眼神中有羡慕,有看热闹的。 毕竟有人知道,白清淑跟池露关系好,那一年多的时间,两人形影不离,值班都在一起。 但毕竟多年没见了,白清淑的生活与她们早就两个世界,没有什么共同语言,以后估计也不会再有什么联系了,人家只是对一桌子人笑了笑,目光虽然也在池露的脸上停顿了下,但没说话。 这……大家都懂,也都善意的微笑。 白清淑在孤儿院待了十一年,走的时候十一岁,而现在十二年过去了,时间太久了,忘记也说不定啊。 看众人看热闹的目光中,池露也没什么表情,她眼睛从白清淑清高傲气,涂着淡妆的脸上,移向了她手上的一个细细的钻石手链。 手链上有个铃铛。 而铃铛正对着她一闪一闪的,闪得飞快,好像怕她看不见似的。 这个铃铛有些眼熟,池露微沉在记忆里寻找,竟然发现,这个铃铛是池露送给白清淑的,白清淑是弃婴,从小就在清之居找大,而池露是十岁来到孤儿院,是一起车祸,父母当场死亡,只有她幸运地活着,铃铛是车祸前,她爸爸买给她的。 她和白清淑特别好,白清淑喜欢她红线铃铛,原主不舍得,那是爸爸给她买的最后一件礼物,出事后,她没舍得戴,细心收藏,但白清淑是她最好的朋友,在她生日的时候,池露就把小小的一颗小铃铛摘下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