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章 番外四之二
常非刚搬去和侯一笙同居那会儿是挺不自在的。 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侯一笙是自己的老板。 他觉得和自己的老板住在一个屋檐下,工作生活都在一起,好像什么**都没了。 而且刚开始那会儿,不知道为什么,常非总觉得自己有点小羞涩。 侯一笙其实不算个难相处的人,他只是比常人多了几分严谨,比常人更喜欢守时,每日制定计划表做事。只要不打乱他的计划,而自己本身工作又认真负责,那侯一笙一般是不会怎么着你的。 和侯一笙工作了大半年,常非早就摸准了他的脾性。 虽然一起生活是头一遭,但常非发现生活中的侯一笙也差不多是这样。 所以除了同居刚开始的不自在,常非适应得还挺快。 他没想到的是,侯一笙竟然买了条金毛。 侯一笙对此的说法——路上偶然间见到,一时心软,就买了。 常非从没把“心软”一词和侯一笙联系到一起。 且不说工作上侯一笙是怎样的正经严肃,单是看他的脸,也万万想不到“心软”。 所以那一瞬间,常非回到家,见到腿边蹭着一条小金毛的侯一笙,顿时生出了他很可爱的念头,但也有不敢置信。 侯一笙告诉常非它叫番茄。 至于为什么取这么个名字,侯一笙又没说。 于是从此以后,常非彻底沦为了一个狗奴。 俩人一狗就开始了共同生活的日子。 渐渐地,常非就觉察到了侯一笙对他的不同。 其实如果当初宋不羁没有跟他说侯一笙喜欢他,纪律没有告诉他侯一笙暗恋他,他可能就不会特地去注意侯一笙的言行了。 但他们说了,他也特地去关注了。 经过这么一关注,他还真就关注到了。 侯一笙作为律师,每天可能都会接触到不同的委托人,他会花时间去见委托人,但常非听说,以前侯律师也带过一个助理,但侯律师竟然会忘记这个助理的存在,以至于忘了带他一起工作。但常非却发现,侯律师从来不会忘了自己。甚至他忙到忘记了,侯一笙也会过来叫他。这点是得到了全律所上下的惊叹与羡慕。 以前常非不觉得什么,但经由同事那么一说,再结合被告知的侯一笙喜欢自己的言论,常非就从中品出了不一样的味道。 侯律师不喜欢养小动物这件事,是章大鸣告诉他的。 章大鸣是一鸣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之一,律所名字中的“鸣”就是章大鸣的鸣。 章大鸣是个厉害的律师,就是平时八卦了点,和工作时的他成鲜明对比。但他的八卦是有时限的,比如他突然听说了某个消息,然后找你八卦一下。如果还没八卦完就被叫去做别的事了,他就会忘记八卦这回事。 章大鸣认识侯一笙多年,对他不算完全了解,但也很了解了。他听说常非租了侯一笙家房间那会儿,就来问过他是不是真的。常非说是真的,然后他就说侯一笙大概是吃错药了,说侯一笙不喜欢和别人一起住,接着便自然而然地说到了侯一笙不喜欢养小动物。 章大鸣说,侯一笙觉得养动物实在是太麻烦了,还很容易打乱他的时间安排,他实在是很不喜欢计划被打乱。 那会儿常非摸摸鼻子心说,那侯律师给他买了条金毛是怎么回事…… 但那会儿他没胆问。 直到后来在一起之后,常非面对侯一笙时胆子大了不少,才在突然想起这个问题时问出来。 而侯一笙的回答果然很侯一笙—— 你自己想。 当时常非立马就想到一次侯一笙带他出去调查,他问侯一笙为什么会和他一起来,他说了三点理由,第三点也是“你自己想”。而当初问侯一笙为什么把房子租给他,侯一笙也是说了个“你自己想”。 这个“你自己想”,想着想着就很容易想歪。 于是当天晚上,常非就勇猛地扑了侯一笙。 不过这都是他们在一起后的事了,这会儿刚和侯一笙同居还没多久的常非还没这个胆子。 常非那会儿根本不敢想多,即使宋不羁和纪律都对他透露了侯一笙的心思。他仍觉得侯一笙喜欢自己这件事太玄幻了。 他想,他有什么地方能让侯律师喜欢呢? 在他心里,侯律师是高高在上的神,而他只是追随着神之脚步的平凡人。 真正说开是那天,在他们纯洁地当了一个月室友后。 那天侯一笙开完庭,一回到家就去洗了澡。 这个庭被告有三四十个人,连续开了三四天终于开完了,侯一笙累了这么几天,总算放松了。 他也不是时刻按照制定的计划过日子的,有时候实在累得很了,或者想放松了,他会改变下计划,先充分休息,之后再把要做的工作高效率地补回来。 常非住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曾见过侯一笙有一次这样,当时他还提出了疑问。于是他本来以为那天晚上也是。 因为一般情况下,侯一笙回到家后总先要运动一番再洗澡。 那天晚上,常非也不知道自己脑子里在想什么,好像一下想到侯一笙最近大半个月以来实在是太辛苦了,想到这个的时候他完全没想起自己也是每天跟着侯一笙加班的。他又好像一下想到睡前喝一杯牛奶会睡得更好。 于是鬼使神差地,他去倒了杯牛奶。牛奶倒到杯子里之后,他想了想,又特地放到微波炉里热了热。 等侯一笙洗完澡出来,他看到桌子上放着一杯温热的牛奶。 他拿起牛奶杯,脑袋往常非的房间转去。 常非应该在房里洗澡,因为他听到了水声。 侯一笙收回视线,坐下来,慢慢地喝了牛奶。 脚边被更温热的身体蹭了蹭,侯一笙一边低头,一边对番茄说:“番茄,你说,我什么时候表白合适?” 这话说出来,尤其还是对着一条狗说的,着实不像侯一笙的风格。 但这会儿,他就这么自然而然地说了出来。 他不是没想过表白,只是一直觉得,时机好像没到。 二月份的时候常非经历的那些事,使得他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完全走出。侯一笙设身处地地想了一下,觉得如果是他经历了男友被室友分尸这事,肯定也是一辈子都忘不掉。 忘掉了才奇怪不是吗? 但是,到底什么时候才是时机到了? 想到这个,侯一笙自己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番茄听不懂主人在说什么,但这并不妨碍突然撒娇求抚摸。 “好了,”侯一笙拍了拍它的身体,“去,自己去玩娃娃。” 番茄喜欢叼着各种各样的娃娃玩,最近的新宠是一只小黄鸭。只要在家里,番茄去哪都带着它,连睡觉也非得压着它睡不可。 这会儿小黄鸭就被番茄叼过来了放在一旁。 番茄“汪”了一声,果真叼起小黄鸭走了。 这时候,水声停了,侯一笙的思绪也被打断了。 侯一笙把最后一口牛奶喝掉,站起来,往常非的房间走去。 他想,既然考虑不出什么时机最好,不如不考虑了。拖拖延延实在是不像他的风格。 于是,侯一笙敲响了常非的房门。 “等下啊。”门内传来常非的声音。 侯一笙等了一会儿,才等来常非开门。 常非刚才大概穿睡衣去了,这会儿睡衣都有点歪。 侯一笙想了想,直接动手帮他把睡衣扯正了。 常非却大吃一惊,结巴道:“侯、侯律、律师……” 侯一笙“嗯”了一声,说:“聊聊?” 一分钟后,侯律师和常非面对面坐在沙发上。 常非正襟危坐,对于侯一笙想聊什么完全没有底。他回想了一下这几天开庭自己的状况,心说难道有哪里出错了吗…… “常非。”侯一笙突然叫了一下他的名字,“发什么呆?” “啊、啊、哦……”常非忍不住紧张地搓了搓手,说,“侯律师,你找我是聊什么呀?接下来的工作安排吗?” 侯一笙叹了口气,心说自己的表现难道那么不明显?再怎样肯定比纪律那家伙好很多吧? “没有特殊情况,我在家不聊工作。”侯一笙说。 常非一愣,好像是的,同居的这一个月来,侯律师在家还真基本不说工作。 那,聊什么? 侯一笙不是个拖泥带水的人,决定了的事,他会主动出击,快狠准地解决。 于是他快狠准地问:“你愿意和我谈一场一辈子的恋爱吗?” 常非差点咬断自己的舌头:“什、什么?” 侯一笙却不再说了,只定定地看着他。 他知道他听见了,听懂了。 常非的心“砰砰砰”地快速跳动起来,仿佛要跳出喉咙。 侯一笙工作时的表情向来很认真,此时他也很认真。但此时的认真和工作时的认真又有那么点不同。 常非不知怎么的,想起了他们第一次见面时的场景。那会儿他还在学校,而侯一笙来他学校做演讲,他因缘巧合地侯一笙吃了顿饭。 他想,他们其实已经认识三年了,尽管在他来到一鸣律所前他们是没什么交集的。 常非的眼前又浮光掠影般地掠过了进了一鸣律所后发生的一幕幕,尤其是最近和侯一笙同居的这一个月。 这一瞬间,他忘了其他所有事,只留下侯律师那副再认真不过的表情。 良久,他才说:“你让我想想。” 这么一想,就想了一周。 侯一笙是个很有耐心的人,他并不急,他只是从工作到生活,全方位地,润物细无声般地侵入了常非的生活。 每个周六晚上都是他们去超市采购的日子。那周的周六晚,也同样如此。 自从侯一笙表白后,常非面对他总有点心跳加速的感觉。这周周六一起去超市时,感觉尤其强烈。 家里的冰箱里已经没什么食材了,于是他们重点便去了超市的食材区。 常非喜欢吃番茄,侯一笙就去仔细挑选番茄。 看着低头挑番茄的侯一笙,常非这会儿才意识到,自从同居以来,每次去超市,这样的场景已经发生过数次了。 顿时,他的心跳更快。 侯律师知道我喜欢什么。 侯律师给狗取名叫番茄。 侯律师…… 在常非自己都还没回过神来时,他的身体已经率先行动了。他突地上前两步,握住了侯一笙挑番茄的手。 手心与手背相触的瞬间,俩人心底皆是一震。 侯一笙偏头看他。 常非红着耳尖,小声地说:“我、我……” 然而他“我”了半天,也没说下去。 侯一笙笑了笑,说:“我知道了。” 常非被这笑一迷惑,脱口而出:“你要当我的男朋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