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梦文库 - 耽美小说 - 暗恋的职业素养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67

分卷阅读67

    他敬而远之的对象,这一世的目标就是好好改造自己,过不一样的人生。

    八月三十一号是报道的日子,黎语这天早早的起来。

    由于只是报道,并不需要穿校服,黎语现在打扮上也因为三号的提醒上心了许多,时尚度是不可或缺的技能之一,当然初中生只需要有时尚的概念就行了。

    衣柜里的衣服大多是他最近买的,作为普通学生,他也不想搞太另类。

    拿出一件淡蓝色t恤,配上一件休闲牛仔裤,加一双白球鞋,唯一的亮点大约就是脖子上的十字架吊坠,就是全部的打扮了。

    他还没到发育期,虽然不高,可身材已经有些料了,这样穿着很是清爽帅气,就是放到育成国际里都很醒目,更不用说是五中这样几乎没有时尚度的学校。

    当黎语踏进学校,就时不时有些目光落到他身上,当然也只是猎奇心理看两眼。

    现在还没进行开学考,并没有分班,他进的是从二年五班升级的三年五班的教室。

    这个教室里的人,都是和他相处两年的同学,对同班同学就是不熟也是认识的,这会儿看到生面孔,原本热闹的教室就安静了下来。

    唰唰唰,看了过来。

    黎语停下脚步,思考着一个严肃的问题。

    他的位置是……哪个?

    ☆、第48章 Part47:不识

    位置,一般也没哪个毕业很久的人会特地记,记性再好也架不住时间这大个杀器。

    对前后座他是有些印象的,只是这印象是建立在多次换座位的基础上,所以毫无意外的:混、淆、了。

    这时候他要怎么做,是抓住一个同学问,还是凭着印象先随便坐个先蒙一蒙?

    黎语心理活动挺丰富,面上看不出分毫,实在是这段时间被三号锻炼看裴琛看到面部表情宠辱不惊的程度。

    现在他心内依旧对裴琛各种满溢的崇拜和喜欢,但神情却是僵硬的要死,不但面对“裴琛全逼真影像”这个情况很严重,还渐渐衍生到了其他方面。

    呵呵……是不是被练得过头了?

    要不要和三三说,真的别再锻炼了,再练下去就要变成和自家大哥一个样了,以后谁敢靠近他。

    远在h市,刚走到校门口的黎君打了个喷嚏,死鱼般眨了眨,无反光的大猫眼依旧麻溜儿的透着黑气,冷气释放让跟他离得最近的一同学打了个哆嗦,就看着黎冰山继续向前走,浑身上下就连根头发都透着:别想不开撞我身上。

    只是和平常一样走着,最多表情少了点的黎君根本不知道又再次被同学脑补了无数冷酷不近人情的形容,他还在想着相隔一个市的自家弟弟也不知道怎么样了,这是从小的习惯,作为兄长会偶尔想着自家弟弟在外边过的好不好。

    但以前知道自己性子不讨喜,继兄身份更不讨喜也只能暗搓搓的想,现在弟弟似乎不讨厌他,这心思就更活跃了。

    小弟应该也去报道了吧,想到那天去火车站送小弟时,看到小弟有些不舍的目光时,黎君就绷不住死人脸了。向来毫无波动的情绪像龙卷风般被席卷成一股名为离别的愁绪,破天荒的兄弟两抱了一圈,想到小弟看着软软白白的包子样,抱起来那身板儿还挺有点小肌rou,就好像从松软蛋糕升级成了面包,黎君默默想着加大运动量,不能以后弱到被弟弟抱。

    那边想的远了,这边黎语也只停顿了几秒,他慢慢向前走。

    座位上的一些同学随着他的动作而转移,本来以为这个面生的人是来五班找人的,但看样好像就是他们五班的人啊!

    可谁都知道,他们五班除了毛天宇勉强称得上圆玉珠润挺可爱的外,根本挑不出来什么帅哥。

    她们有时候也会想,凭什么别的般涌现的是一个男神,她们班就只得了一群男神经病,差别要不要那么大。

    也幸好黎语上辈子就锻炼出即便不说话也透着股温和气息的技能,五官是自然的未语先笑,现在配上被系统已经评价到-a的容貌,即使什么都不说自带说不出的好印象,随着清体丸的使用黎语的容貌的评价正在一点点迈向小峰峦。

    第一印象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大部分人很长一段时间内对一个人的感官度,要相处久了才能透过现象发觉本质,也就是内涵。由此可见第一印象的重要性,现在黎语颜值高又配上圆滑的处事经验又兼之温和的气质,若是与他相处久了更是容易对他亲近,表里如一到了极致,想不生好感都难。

    胖子在读书的期间是不会遭到多少歧视和异样眼光的,即便曾经被女生私底下叫着那个略带歧视的外号,但黎语成绩还可以,因为死宅的属性,也没多少学生会为难他,他过得算还不错。

    其实那外号的根本原因,还是因为那封给王思思的情书,和间接害的那场球场伤人事件升级,他这个主人公还临阵脱逃给大部分同学的坏印象,打游戏睡过头这种理由更在那样的情况下显得毫无诚意。

    如果能重生的更早一点,他绝对要把那情书扼杀在摇篮里。

    王思思是谁啊,传说中他的偶像裴琛在高中时期的白月光,绯闻女友,虽然只是些捕风捉影的东西,但作为死忠粉要连这个都不知道那简直就白活了。

    黎语前世有贼心没贼胆,就是从小崇拜裴琛,但愣是连博英的门口都没去尝试“巧遇”过,他就这慢吞的性子,看到崇拜的偶像根本不敢正面交锋,他不知道别人是不是会有这样的感受。

    看到喜欢的人,私底下去收集那个人的第一手情报,暗暗观察却只敢躲在暗处,他这种或许就叫见光死的心态。

    也许这喜欢和崇拜成了习惯,裴琛对他的意义不同,相当于从五岁起各种屏幕形象陪伴着他长大。

    如果不是靠着收集裴琛那些消息,看着裴琛的笑容,他哪里能熬过那么多年还是个健康向上的少年,早就叛逆阴暗的找不着边了。

    人总要点精神寄托的。

    这世是捡来的,他的胆儿也肥了,既然重生了这一世就别偷偷摸摸了,圆了上辈子的粉丝梦。

    这想的有点远了,咱们再扯回来。

    黎语身材不高,但几次安排座位都没进过最前排的位置,他是往中后座找的,其实主要是走到后面可以大约预览下每个人的抽屉,他初中时的抽屉风格还是蛮醒目的,一堆零食,所以黎语想着先走到后排。

    “哥们,一暑假过了,你连自己的位置都不记得了?读书读傻了吧,你位置在那边!”黎语的肩被拍了下,转头一看是郭明。